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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南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沈浑南政发〔2024〕3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4-05-13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驻区有关单位:

《浑南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南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培育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促进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区域发展的有机结合,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面向城市、县域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以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为导向,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生态体系,为推动浑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区长

副组长: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区长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政府国资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高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班办公室主要负责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整体协调和统筹推进。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试点县建设,全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运用成果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撑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我区成为创造活跃、运用充分、保护有力、管理体系健全、服务到位的知识产权强区。

(一)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基本形成。专利结构明显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到2026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9000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力争突破200件。知识产权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实施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3项以上、企业运营专利导航项目15项以上;培育30个以上对产业发展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强县建设试点期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100家以上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促进国际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运用,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商标品牌;到2026年,累计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2万件以上,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累计突破400件。

(二)知识产权运用效能明显增强。加强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核心承载区建设,搭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资源,畅通运营渠道,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升级智能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类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量和金额不断提高;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有效降低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风险;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进行专利转化,拓宽中小企业专利获取渠道并降低获取成本,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加强协同配合,加快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统筹推进;协同司法、仲裁、调解等部门,形成审查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维权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得到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提升。

(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依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500家以上,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7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通过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营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知识产权服务业态蓬勃发展。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集聚区载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低于30家,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供给;组建浑南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自律,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引进培育品牌服务机构3家以上;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参加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和专利代理师考试,现代化知识产权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重点任务

(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

1.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建设。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为核心,组织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校院所优势学科专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等为依托,以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支撑,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专利链。探索具有浑南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路径,提高知识产权成果产出质量,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在核心产品相关领域布局培育知名商标,在国内国际市场及时充分布局各类知识产权,实现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PCT专利申请数量、马德里商标申请数量等显著提高,积极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抢占产业和市场发展制高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布局。不断提高专利申请质量,鼓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和国际布局,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不断提高,优选培育高质量专利申报辽宁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支持产业创新主体充分进行国际商标布局,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形成区域品牌鲜明、个体品牌独特的产业商标品牌体系;加大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支持力度,支持驰名商标保护有效开展;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指导企业进行商标品牌打造、运用和保护。(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完善专利导航指引产业发展机制。依托我区重点产业,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机制;为政府规划、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提供专利分析、挖掘、预警等导航指引;同时开展专利海外预警分析,做好海外专利预警提示和专利侵权分析等,为企业出海、跨境交易进行保驾护航,支撑产业国际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4.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支持专利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根据《沈阳市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指引》,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备案工作,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加大扶持专利密集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提高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知识产权运用效能促进工程

5.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打造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展示、咨询、代理、托管、价值评估、运营、投融资、产业化、维权、诉讼、政务服务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结合的一站式全流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6.升级智能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持续完善智能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造和收储智能制造产业知识产权,投资、孵化、引入产业优秀企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成果库、专家库、企业库,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探索产业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7.推进知识产权金融赋能产业发展。组建浑南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侵犯专利权责任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提高企业创新投入意愿和热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国资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积极开展专利转移转化。围绕交易、许可、投融资等不同知识产权运营环节,培养一批能力突出、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形成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链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特别是具有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经验的服务机构落户我区;支持开展各类专利成果宣讲会、对接会,畅通专利转化渠道;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通过专利开放许可等方式进行专利运营转化,拓宽中小企业专利获取渠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吸纳高校院所专利成果,形成新的高价值专利成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化工程

9.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加强维权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畅通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渠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设检察蓝护航创业者一体化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服务站,充分借助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预审、专利确权和维权援助服务功能,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高工程

10.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托管。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状态监控、缴费监控、知识产权信息、培训辅导、项目申报、专利微导航等专业服务,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11.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向型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进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品牌优势和发展潜质的优势企业,支持创新型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国内外专利申请与布局、专利与标准结合、企业品牌打造,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实力和规模效益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12.培育知识产权管理示范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形成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金字塔结构,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创新发展;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独立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团队,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营效能,切实推动高价值专利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五)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程

13.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集聚区载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政策和集聚区管理规定,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供给,引进培育品牌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壮大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国资局)

14.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积极组织开展基础理论和实务技能培训,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探索引进专业化专利人才培养课程,加强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参加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和专利代理师考试,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结构,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

15.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自律,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利、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普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检察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同。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工作,加强各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建设,根据各项工作内容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政策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应修订现有政策,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坚持产业和需求导向,形成特色制度政策体系。

(三)加强工作督导。将知识产权相关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工作考核体系,强化督查与考核推进,各责任部门结合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保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有效落实。

(四)支持项目建设。按照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围绕知识产权重点任务,区政府将对符合资金投向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给予一定财政支持。

文件链接:关于《浑南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浑南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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