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保障购机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与要求
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标准化办公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长效机制和实施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公开的内容
按照信息公开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开的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省、市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方案。
2、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机构设置和组织建立情况。
3、实施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补贴机具一览表。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
5、申请补贴情况,确定补贴对象的操作程序,公示补贴对象除隐私部分的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村、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补贴额等)。
6、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质量投诉电话等。
7、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控管理相关制度。
8、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汇总、结算等情况。
9、上级要求的其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文件材料。
三、信息公开渠道
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及时在本级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与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有效链接。不断丰富补贴政策公开形式,在重要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关键时期,充分利用电视讲座、手机短信、挂图、公示板、致广大购机户的一封信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四、信息公开管理
信息公开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区街道分别对各自的信息公开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上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对下级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对好的要及时予以表扬,对做的不好的要予以批评,凡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耽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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