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河北昊德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日,接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件线索,检验结论为该食品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3月3日从福建古桃林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了“富昌黄花菜”食品在网上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禁止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三项“(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应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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