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浑南区城学久超市销售的虾爬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11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浑南区城学久超市检验,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店涉嫌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虾爬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鉴于你店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拟对你店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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