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沈阳市浑南区忠强春姑馅饼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0月17日,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申请中止该案件调查。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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