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鑫新丰食品有限公司的(新丰锅巴)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07-21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沈阳鑫新丰食品有限公司的(新丰锅巴)进行安全监督抽查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对上述产品的销售,2、立即按照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制度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处置。3、加强现场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掌握的相关内容及岗位操作规程,4、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相要求控制包装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对食品造成的污染。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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