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营路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1月5日,辽宁省食品检测院的检测报告,辽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营路店销售的韭菜腐酶利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为不合格产品。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19年11月11日,对辽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营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分公司从沈阳鸿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涉案韭菜30kg,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腐酶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韭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事前不知道所采购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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