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浑南区相约果坊果蔬超市销售的虾爬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2月5日,沈阳市浑南区相约果坊果蔬超市销售的虾爬子的《检验报告》(编号:GFT201928151):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沈阳市浑南区相约果坊果蔬超市于2019年11月5日从沈阳市皇姑区富酥海鲜商行处购进涉案虾爬子12斤,单价15元/斤,货值金额180元。2019年11月6日抽检售出3.5公斤,销售2.5公斤,涉案产品已全部售出,涉案金额264元。沈阳市浑南区相约果坊果蔬超市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沈阳市浑南区相约果坊果蔬超市禁止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之规定,由于已经没有应当依法没收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了,不存在没收食用农产品。决定对该店免于处罚。
鉴于当事人沈阳市浑南区相约果坊果蔬超市能够提供涉案虾爬子供货商资质及产地证明等相关手续,履行了法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经核查,该批次虾爬子从沈阳市皇姑区富酥海鲜商行购进,产地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乐亭镇温庄村。购入的该批次虾爬子已经全部售出,已没有应当依法没收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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