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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新峰爱心明波路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核查处置通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19-03-20

一、沈阳市浑南区新峰爱心明波路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2月16日,接到市局抽查沈阳市浑南区新峰爱心明波路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的《检验报告》(编号:2019SC14361):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沈阳市浑南区新峰爱心明波路果蔬生鲜超市于2019年12月11日从沈阳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4号摊位李文玲处购进涉案韭菜20斤,单价3元/斤,货值金额60元。2019年12月11日抽检售出10斤,销售10斤,涉案产品已全部售出,涉案金额79.6元。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沈阳市浑南区新峰爱心明波路果蔬生鲜超市禁止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之规定,由于已经没有应当依法没收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了,不存在没收食用农产品,决定对该店免于处罚。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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