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机动车(特别是私人小汽车)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张惠平委员调研后发现,市区停车泊位存在严重不足。
据统计,2014年沈阳市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58万辆,加上外埠来沈的车辆,实际已达到166万辆。按有关标准计算,市区停车位需求为108万个,目前仅有61万个,还有47万辆车需要自己找位置。因此,规范市区停车及收费管理,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他说,除了一些专业停车场,许多地方只要车子一停下来,就会出现戴着红袖标或穿着红马甲的人,对着车子作一番“引导”服务之后,便索要停车费。还有一些场所打着“社区停车收费”的幌子,不但没有经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而且没有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税费,使停车费收入流入单位甚至个人的腰包。这种停车收费场所不提供发票,一旦汽车出险无处索赔。
针对上述问题,张惠平认为,城市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在规划设计时,停车场的建设要与城市建设和机动车增长相适应。有关部门要规范路边停车收费权和管理权,收益全额上缴财政并进行公示,物价部门要公正合理地制定路边停车收费标准。收费票据应统一印制有税务登记号,背面可以印制看车人的职责、赔偿责任,以及看车人印章、看车时间等。
另外,在设立路边停车场前应进行听证,征求市民的意见;商务楼区的停车收费应听取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双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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