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博德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浑南汇泉东路口腔诊所医疗机构的变更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先予以网上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沈阳博德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浑南汇泉东路口腔诊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汇泉东路1-3号(10门)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正福
自此发布日起,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沈阳市浑南区行政审批局电话:24263875。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行政审批局
二Ο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