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整改方案》第320(30-1)-6项:监测结果显示,浑河及其支流水质明显恶化,与2013年相比,2016年干流出境断面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上升220%和97%,细河分别上升475%和364%,蒲河分别上升259%和62%,水质均下降为劣Ⅴ类。
“回头看”问题10-76-6项:2018年,蒲河入浑河断面蒲河沿水质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较2017年上升50%;沈阳浑河出境断面于家房水质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较2017年分别上升186%、59%。
二、整改目标
《整改方案》第320(30-1)-6项:地表水断面水质持续改善,达标断面水质保持稳定。
“回头看”问题10-76-6项:2019年、2020年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水质断面超标实际,编制全市水体限期达标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2.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提标改造。全面推进我市国电北部、仙女河、沈水湾、西部、满堂河、上夹河等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完成化工园、浑南产业区、南小河等3座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工作。积极开展南部二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建成区污水处理率100%、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全部达到一级A目标。
3.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截流工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水系、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与小区建设项目中推行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并加快推进沈河东部新城海绵示范区建设。全面整治12条黑臭水体,2017年底前完成。
4.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沈阳市畜禽粪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共35家(户),完成1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项目,完成1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完成不少于2个养殖较密集村人畜分离项目,完成5个种养结合试点项目,全面推进畜禽粪污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
5.进一步夯实河长制,落实“一河一策”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跨区域协调及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巡查、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封育区监督管理。完善水污染防治机制,继续执行水质污染补偿制度,定期开展水质通报,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2018年9月底前完成,并适时启动试点工作。
6.建立水质达标第三方工作机制,搭建问题发现、分析、交办、反馈、考核、排名的管理机制,落实各区、县(市)主体责任,加强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及绩效考核,推进水体达标工作。
7.统筹协调,增加生态补水。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增加大伙房水库和清河水库生态补水量,缓解近年来持续干旱对我市河流水量、水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满足生态蓄水要求。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印发《浑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浑南区2018年河流水质达标工作方案》、《浑南区2019年河流水质达标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浑南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污染防治措施等。
2.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提标改造。通过实施上夹河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完成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3.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截流工作。浑南区白塔堡河黑臭水体治理长度9公里,面积0.072平方公里,实施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污染源治理工程、河道清理工程等。建设白塔堡河营林地区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1公里。
4.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浑南区农村发展局畜禽养殖区养殖场(户)关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浑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沈阳市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浑南区涉及4家,已全部在2017年关闭,至今未发现反弹现象。完成畜禽养殖规模场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备案、验收备案。
5.进一步夯实河长制,落实“一河一策”长效管理机制。印发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每年上报工作总结及工作考核报告。浑南区8条河流均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确保“一河一策”落到实处。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在人民日报、政府网站上进行刊登,并开展专题培训。建立巡查、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各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护河工作。完善水污染防治机制,实施加密监测,每半月监测一次,科学确定上下游、左右岸治污工作主体责任,对各街道辖区内断面水质改善恶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考核、排名,并对河流污染问题限期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6.建立水质达标第三方工作机制,全力开展重点河流水体达标攻坚工作。浑南区聘请水体达标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针对浑南区主要河流每日开展排污口、污染源、河道垃圾、沿河旱厕等巡查排查工作,2020年发现问题数528个,整改完成526个。强化巡查督办开展河流污染问题巡查交办整改工作,采取巡查、交办、督办、考核、评分等方式督促河流问题整改。加强工作部署,先后制定《浑南区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浑南区北沙河和白塔堡河水体达标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落实监管、监测等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河流水质监测,将全区12条河流的 35 个断面实施加密监测,每半月监测一次,截至2020年12月,白塔堡河、桃仙河、沈抚运河等3条河流,已连续8个月全部稳定达到Ⅴ类水体。
7.统筹协调,增加生态补水。浑南区积极实施生态补水,通过沈抚灌区将浑河水引向张官河、杨官河、白塔堡河、白塔堡河支流、沈抚运河共5条河流,2017年,完成生态补水3466.64万立方米;2018年,完成生态补水2819.88万立方米;2019年,完成生态补水2145.53万立方米;2020年,完成生态补水2046.4万立方米,有效改善我区河流水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沈阳市浑南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56806,024-27621645。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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