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79(26-1)-6:辽河是辽宁的“母亲河”,也是全国七大江河之一。辽宁省在辽河流域治理方面曾取得积极进展,但近年来工作推进滞后,沿河城市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直排超排,造成水质明显恶化。2016年辽河流域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比2013年增加19%,氨氮、总磷浓度比2013年分别上升100%和56%。辽河、浑河、太子河干流水质恶化河段超过500公里。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7-60-6:沈阳市河流水质恶化问题。
二、整改目标
《整改方案》第279(26-1)-6项:全市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达标断面水质保持稳定。
“回头看”问题7-60-6项:2019年、2020年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沈阳市浑河于家房等6个断面水质达标实施方案》,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2.加快推进2019年市政府城建计划确定的水体达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污水设施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建成区黑臭水体提升工程、支流河综合治理、退耕封育、蓄水工程、湿地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一批工程,强力推动污水直排等重点问题解决。每周调度推进、加强过程管控,推进全部工程按时完成。
3.全面夯实河长制。发布“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四级河长工作责任,加大网格化巡河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4.加强水体达标巡查考核。制定《沈阳市水体达标攻坚战巡查整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每周对日常巡查情况、即时交办情况、限期整改情况、重访复查情况、督办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同时,根据区县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周、月、季度考核排名。强力推动污水直排等重点问题解决。
5.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减轻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6.实施辽河流域沈阳段综合治理。完成水质达标细化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要使辽河马虎山、巨流河大桥和红庙子断面,浑河东陵大桥、砂山和于家房断面,养息牧河旧门桥断面,左小河八间桥断面,细河于台断面,蒲河蒲河沿断面,白塔堡河曹仲屯断面,北沙河东羊角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两级责任书年度考核目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全面落实《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印发《浑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浑南区2018年河流水质达标工作方案》、《浑南区2019年河流水质达标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浑南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任务分解,推进水质断面不断改善。
2.加快推进重点达标工程建设,针对水质恶化问题,我区开展污水处理厂扩建、截污管网建设、干流蓄水等一系列工程,对重点工程进展进行调度。现各项工程已按时序进度完工并投入使用。
3.认真落实河长制。2017年6月24日,下发了《中共浑南区委办公室、浑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沈浑南委办发[2017]28号)。2017年9月22日,下发了《关于成立浑南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批复》(沈浑南编办发[2017]18号)。浑南区已全面建立了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河长体系。《河长会议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验收评估制度》等六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并开始实施。编制完成“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并实施。
4.加强水体达标巡查考核。建立水质达标第三方工作机制,全力开展重点河流水体达标攻坚工作。浑南区聘请水体达标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针对浑南区主要河流每日开展排污口、污染源、河道垃圾、沿河旱厕等巡查排查工作,今年截至12月发现问题数528个,整改完成526个。强化巡查督办开展河流污染问题巡查交办整改工作,采取巡查、交办、督办、考核、评分等方式督促河流问题整改。加强工作部署,先后制定《2020年浑南区北沙河和白塔堡河水体达标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落实监管、监测等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河流水质监测,将全区12条河流的 35 个断面实施加密监测,每半月监测一次,截至2020年12月,白塔堡河、桃仙河、沈抚运河等3条河流,已连续8个月全部稳定达到Ⅴ类水体。
5.出台了《浑南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制定了《浑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关于印发浑南区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浑南区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下发了《关于依法关闭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通告》,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强化保障措施,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畜禽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的48户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任务。2018年以河流两岸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搬迁关闭工作为主。按照《浑南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规定,已经彻底完成浑河、蒲河、白塔堡河、桃仙河、满堂河等5条河流两岸的畜禽养殖禁养区145户畜禽养殖关停取缔工作。
6.浑南区涉及国考断面为浑河东陵大桥断面,无省考断面。2019年国考断面浑河干流东陵大桥断面为三类水质,2020年国考断面浑河干流东陵大桥断面为三类水质,达到国家责任书年度考核目标。为了推进水质改善,浑南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监管、监测等长效机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河流水质监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浑南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56806,024-84823183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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