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12家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名称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如下:
1.沈阳市东陵区东南养殖场,(沈东)动防合字第20116007号;
2.沈阳康园牧业有限公司,(沈东)动防合字第20116017号;
3.沈阳市东陵区营城子春景蛋鸡养殖场,(沈东)动防合字第20116018号;
4.沈阳市东陵区敬福养殖场,(沈东)动防合字第20116032号;
5.沈阳市东陵区灿傲养殖场,(沈东)动防合字第201126011号;
6.沈阳英旭尔商贸有限公司,(沈东)动防合字第20126014号;
7.沈阳市方瑞牧业有限公司,(沈东)动防合字第20126009号;
8.沈阳高新区舜得胜养殖场,(沈东)动防合字第20116005号;
9.沈阳市东陵区育增养殖场,(沈东)动防合字第20126016号;
10.沈阳市东陵区盛康绒山羊舍饲繁育场,(沈东)动防合字第20116024号;
11.沈阳永宏牧业有限公司,(沈浑南)动防合字第20156003号;
12.辽宁艾德蒙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沈东)动防合字第20126002号。
特此公告。
本公告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正式对上述12家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注销。
沈阳市浑南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