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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相关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3-06-19

各部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相关裁量权基准,现转发你们,从即日起,请遵照执行。原2021年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相关裁量权基准作废。

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未涵盖的相关法律规范,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则规定的原则和情形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相关裁量权基准的通知.docx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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