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沈阳市中小微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51号)文件要求,沈阳市中小微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拟发放企业及人员明细公示,现将拟发放企业、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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