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
信号基站权属人及相关权利人:
经查,你(单位)擅自在沈南西街(全运首府厚和轩1号楼)建设信号基站,占用绿地面积4平方米。经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查确认单查明,该信号基站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你建设信号基站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请上述信号基站权属人及相关权利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4年1月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该信号基站有关的资料,到我局园林绿化执法科(地址:浑南区恒达路11号301室,联系人:陈永柏,联系电话:13840041006)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的,我局将上述信号基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特此公告!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3年12月4日
公告(二)
信号基站权属人及相关权利人:
经查,你(单位)擅自在白塔河二路与沈本一街交叉口(依云澜汇/藏龙花园小区附近)建设信号基站,占用绿地面积4平方米。经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查确认单查明,该信号基站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你建设信号基站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请上述信号基站权属人及相关权利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4年1月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该信号基站有关的资料,到我局园林绿化执法科(地址:浑南区恒达路11号301室,联系人:陈永柏,联系电话:13840041006)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的,我局将上述信号基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特此公告!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3年12月4日
公告(三)
信号基站权属人及相关权利人:
经查,你(单位)擅自在智慧一街恒大御峰小区西门(恒大御峰小区)建设信号基站,占用绿地面积4平方米。经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查确认单查明,该信号基站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你建设信号基站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请上述信号基站权属人及相关权利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4年1月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该信号基站有关的资料,到我局园林绿化执法科(地址:浑南区恒达路11号301室,联系人:陈永柏,联系电话:13840041006)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的,我局将上述信号基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特此公告!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3年12月4日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