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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3-12-22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奖补政策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我局制定了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为落实《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奖补政策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将作为各单位申报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一批)的依据。

一、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适用于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入、项目实施和优化软环境建设等工作。本次奖补项目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评审过程中,优先考虑服务机构对本地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的贡献,结合对本地就业环境优化提供的支持确定排名顺序。

二、项目要求

(一)知识产权本地服务机构集聚补助项目

1.申报主体

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内本地机构。

2.申报条件

(1)缴纳社保3人并持续缴纳一年以上;

(2)在本地经营年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对符合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的本地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分档次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其中:一类服务机构奖励10万元,二类服务机构奖励6万元,三类服务机构奖励3万元。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符合缴纳社保3人并持续缴纳一年以上和本地经营年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社保证明,年度纳税证明或审计报告等;

(3)入驻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合同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营业收入及缴纳社保人数明细表(附件2);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经费支持

按照《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学锐;

联系电话:15640230355。

(二)知识产权外地服务机构集聚补助项目

1.申报主体

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内外地引进机构。

2.申报条件

(1)缴纳社保1人并持续缴纳一年以上;

(2)在本地经营年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

对符合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的外地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分档次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其中一类服务机构奖励10万元,二类服务机构奖励6万元,三类服务机构奖励3万元。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符合缴纳社保1人并持续缴纳一年以上和本地经营年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社保证明,年度纳税证明或审计报告等;

(3)入驻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合同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营业收入及缴纳社保人数明细表(附件2);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经费支持

按照《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发〔2023〕4号)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学锐;

联系电话:15640230355。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方式

登录https://www.lnsyip.com/后进入个人中心的项目管理模块,填写材料并提交,初审通过后,将提供申报盖章的纸质表格一式两份提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栋404室。

(二)申报要求

申请表的内容是审核确认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助条件的重要依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确保填写的信息(特别是账户信息)完整详实、准确无误,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账户信息位置加盖财务章(公司名称和账户信息有变化的要做好报备,以免资金拨付不到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顺序提供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汇总表。

(三)项目申报及受理

1.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申报主体向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3.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审查,社会公示;

4.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逾期不予接受。

附件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收入及缴纳社保人数明细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填写说明

一、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表(请以word格式填写);

(二)明细表;

(三)承诺书;

(四)附件材料(包括不限于):

1.社保证明,年度纳税证明或审计报告等材料;

2.入驻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合同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较多的需附目录。


附件1: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附件2: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收入及缴纳社保人数明细表

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申请2023年度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现郑重声明承诺:我单位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3)下载:《关于印发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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