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落实离岗老年乡村医生养老待遇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浑南政办发〔2020〕25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进行为期5天的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浑南分中心调查后指出村医何国荣、刘凤岐已领取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予补助。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何国荣、刘凤岐2人离岗老年乡村医生补助资格。
附件:浑南区第一批、第二批离岗老年乡村医生补助取消资格人员名单.xlsx
补助政策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张钰,联系电话:2421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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