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仲裁员马昕妍,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委决定自2025年3月18日起予以解聘。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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