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0号)规定,现将杨兴涛同志所持统计执法证公告作废。
持证人:杨兴涛,男,执法证号:11110933002,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作废原因:遗失。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统计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