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创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3号),拟对2023年度(新吸纳人员)符合享受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发放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4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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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沈阳市浑南区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名单(新吸纳人员).xlsx
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