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沈阳市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卫计联发〔2017〕41号)文件要求,浑南区卫健行政部门认真监测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指标数据。现将2026年上半年浑南区公立医院改革监测指标数据公布如下:
一、监测情况
医疗费用增幅为-22.5%,门诊次均医药费用216.3元,较上年增幅-10.52%;住院次均医药费用4186.12元,较上年增幅20.81%;门诊医疗收入占总医疗收入85.55%;住院医疗收入占总医疗收入14.45%;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为11.77元;平均住院日8.69天,较上年下降1.77天。
二、原因分析
浑南区公立医院通过全面实施门诊ICPC和住院DRG支付方式改革,落实药品、耗材集采“零差率”,优化临床路径,下调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使2026年上半年医疗费用、门诊次均医药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受重症及慢性病住院患者占比上升、部分诊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因素影响,住院次均医药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他重点监测指标如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较去年无明显变化。
我区公立医院将完善医药费用管控措施,统筹推进医疗服务等综合管理,形成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
浑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