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做好乡村工匠培育和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前期自主申报,相关部门审查,确定2名县级乡村工匠,将2026年浑南区拟认定乡村工匠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日,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3日。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认定人选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向浑南区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三、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24-24824130
公示期满后,我区将对异议情况进行汇总核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正式认定公布浑南区乡村工匠名单,并纳入全区乡村工匠人才库,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特此公示。
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