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5号)的具体要求,我局认真制定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涉及机构信息、领导信息、工作职能、内设机构、权责清单等。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我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该网站的权威性与及时性,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平台信息准确。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设置政务公开电话,并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向外界公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有效运作。
2.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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