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1年度沈阳市浑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公开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二是公开《2020年度浑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1篇、《2020年度浑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1篇。三是公开各类审计信息8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职能及有关要求,经主要领导审核、修改、同意后,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审计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审计局根据审计监督职能,完善了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标准,内容公开时限等相关要求。
(五)监督保障
区审计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强化整体统筹,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沈阳市浑南区审计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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