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房产局
浑南区房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浑南区房产局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公开我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升便民利企水平。
(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领导信息,并按照上级规定和局工作安排认真推进落实,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数据准确、规范、及时。同时,在浑南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收到当面及信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要求,依据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内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了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行政检查等,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浑南区房产局以职能为基础,依托政府网站,根据《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有关要求,持续深入研究信息发布内容、更新周期。
(五)监督保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培训和责任追究等保障机制。一是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对发现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机关和各项集中培训,强化了信息公开意识,有效提高了工作水平。三是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奖惩,提高信息公开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对行政信息公开的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政策解读方面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将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1年度浑南区房产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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