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城市更新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包括3个《征收决定》、11个《征收公告》、48个《地上物补偿方案》。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依法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各环节,切实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浑南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参与率,鼓励全社会对本领域工作进行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深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履行政府职能部门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督察、考核、培训、责任追究等制度。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依法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未能完全做到保证时效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履行主动公开程序效率,切实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浑南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参与率,维护群众基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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