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82条,主要为重点领域依法主动公开内容。其中政府及部门预算决算信息177条,收费项目相关信息3条,政府债务相关信息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相关信息1条。相关公开文件188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公开的文件全部是依法依规按上级要求按时公开的事项,无其他政府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严格按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单一,形式简单,表现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因机构调整等原因,公开信息数量有所下降。公开内容缺少创新性。2024年,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持续发挥政府网站的宣传公开作用外,丰富信息公开的表现形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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