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养老服务等职责,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和透明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分类展示。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74条,主动公开文件5件;政务微信发布信息94条,微博发布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网站栏目设置,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提升公开的全面性,增强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在政务新媒体方面,区民政局通过“浑南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强化内容保障、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特色优势。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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