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在公共文化服务、安全生产及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等方面按时公开信息,并及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建立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23年,街道线下主动公开信息700余条,包括社区介绍、部门工作总结、疫情防控、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
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组织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主要围绕宣传低保政策、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区建设以及惠企政策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政策解答。现场接待咨询群众80余人次,共收集群众关心热点问题13件,发放便民手册百余册,宣传资料千余张;同时,深入基层、走近群众,解答百姓政策疑难问题、发放联心卡,收集民生诉求,宣传街道为民服务理念,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营造起浓厚的为民服务氛围,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2023年,街道未收到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选派专人负责信息采集、编辑工作,对拟公开内容,坚持“一校两审”由政务公开负责人、主管领导逐级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街道依托政府网站设置“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栏目,组织有关业务科室深入研究信息发布规律。同时,在街道大厅和各社区均设置了政务公示板,及时公示公开电话、办事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上门办事,提升业务办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
成立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街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析解决问题;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办公室采取跟踪督办的形式,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科室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居民知晓率、时效性和实用性不足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认真梳理,继续深化公开内容,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细则,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与指导,通过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东湖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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