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五三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办函〔2024〕1号)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以公开树形象、赢民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或街道、部门 “政务公开”专栏,按照“五公开”要求分别设立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放管服”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分类展示。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条,主动公开文件0件;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3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全年本街道、本部门共受理自然人、法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并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由专人负责相关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制,并设有监督电话,将政务公开做到制度化、透明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完善政府网站设置,严格规定信息发布的标准、内容、公开事项及时限。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五)监督保障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各科室、社区配合默契,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居民对已公开信息的知晓率低。对于政务公开的信息宣传力度不够,大多居民仍是在社区查看相关公示信息,较少在平台查看相关公开信息,街道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知晓率,认真分析,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及受众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3年度五三街道办事处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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