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办函〔20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浑南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浑南区线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73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栏目政府信息数4544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新媒体平台推送、发布政府信息数9729条,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等重大民生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按流程处理。全年区政府共受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172件,均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建立健全“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实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同步,对相应栏目进行了增加、合并、删除,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统筹协调。严格对照国办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标,建立月度检查监管工作机制,对其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各部门公开工作定期通报、不定期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较好,但与上级和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策解读回应不足。个别政策制定解读与地区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牵头部门对政策解读的互动力度不够。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不愿、不敢公开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三是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与申请群众、企业沟通交流不够,解答缺乏耐心。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五公开”落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发挥主要责任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作用,结合实际起草文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对增强政府公信力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意义。加大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准确掌握群众、企业的申请诉求,同时,加大与相关单位沟通配合力度,最大限度向依申请公开申请人提供信息,确保按时答复率100%。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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