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国资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区政府国资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区政府国资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政府国资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负责人,细化工作步骤,依法依规公开,无其他政府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政府国资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的原则,根据我局实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政府国资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拓展;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条例》学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互动性,扩大信息影响力,创新业务知识,全面、准确、及时更新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政府国资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浑南区国资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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