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工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浑南区工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工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单位政务信息,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的作用。2024年,区工信局以《工信工作动态》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区工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工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促进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网站及新媒体拟公开政府信息,需经局政务公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工信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标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工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对标先进单位,还存在着政府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挖掘等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区工信局将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工信局未接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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