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仙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积极收集街道政务公开材料,全年报送公开材料数为60份,其中安全生产类材料12份、公共文化类材料12份、保障性住房类材料12份、社会救助类材料12份、养老服务类材料12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人直接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做好街道本级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积极督促各社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每月在社区公示宣传栏上公示党务、财务、民生、退役军人、征收等方面内容。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164份,其中主要包括党务类51份、财务类264份、民生类775份、退役军人类39份、征收类24份,其他类11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及时了解街道权责职能变化、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变更及科室重要领域相关信息,并报送上传相关文件材料,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督促各科室、社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收集、上传相关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仍有拓宽空间;二是在便民性、政策解读等方面的积极性还有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改进情况
桃仙街道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素质;主动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桃仙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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