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国资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政府国资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国资局规范答复口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完成部分公开,并依法依规向申请人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政府国资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负责人,细化工作步骤,依法依规公开,无其他政府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政府国资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政府国资局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确保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政府国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解读精准度与深度有待加强、全面性和前瞻性尚显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区政府国资局将通过加强《条例》学习、业务交流等方式,提高专职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信息公开、可视化解读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政府国资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