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区财政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浑南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和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浑南区财政局高标准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浑南区财政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共两大类315条,即:预决算信息31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浑南区财政局预决算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共公开信息314条,其中:2018年政府预算信息1条,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78条,部门决算信息235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简”、“减”两篇文章,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政务服务平台,积极配合全区“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让企业通过网络快速、直观地了解到涉企收费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无。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无。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无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浑南区财政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
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浑南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制定下发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浑南区财政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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