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635691159305160705
信件类型:在线咨询
来信时间: 2015年06月05日
回复时间: 2015年06月17日
来信内容:
我在浑南乐活上院买了房子,已经入住,但是开发商没办下来《工程验收合格证》所以我们的房子一直办不了房产证,现在老婆要生孩子了我想问下我现在只有房子的契证能办落户吗?这种问题找谁咨询有电话吗?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浑南区公安分局十分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沈公发【2008】207号文件,外市居民在我市购房落户。购房需提供的落户手续有:落户人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产房权、契税证。由于诉求人未办理房产证,我局暂不能为其办理落户事宜。
2015年6月11日10时47分,我们通过电话回访将上述向诉求人做了详细解答,其了解情况后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区长信箱信任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关注浑南区的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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