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关于金地滨河国际物业收取未入住业主电梯费问题

稿源: null 2017-03-08

    来信时间:2017年2月23日

    回复时间:2017年3月8日

    回复单位:浑南区房产局

    来信内容:   区长您好,我想反映金地滨河国际物业对未入住业主电梯费乱收费的问题。业主长期不住为什么物业强行业主交电梯费,相关物业管理条例也表明收取人员为常住户,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已经知道业主长期空置为什么物业还要求业主不欠物业费也必须交一人的电梯费,这与物价局备案发生明显冲突.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后,浑南区房产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小区由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负责物业服务。根据《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应当交纳电梯费。如果业主有特殊要求可与物业公司协商或遵守物业合同约定。

    浑南区房产局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浑南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关注浑南区的发展,谢谢!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