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17年3月12日
回复时间:2017年3月20日
回复单位:浑南区城管执法局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浑南三路富民南街一家商户,我店主营杭州丝绸服装私人定制,店内实用面积300平,现在浑南新区的第一家店面,能够为浑南建立高端商业区作出贡献,创立税收, 本店属集体化公司。但是,现在装修中遇到一些问题,原有的装修立面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玻璃幕墙,安装之后是否可以问题?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后,浑南区城管执法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调查情况。接到来件后,2017年3月14日和3月17日我执法局副局长和营商办副主任先后两次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涉案地点位于浑南三路富民南街交汇口西侧金水花城小区门市。该门市在之前的装修活动中,涉嫌违规设置门斗的施工作业,被我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并制止,要求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门市装修活动未取得设置门斗需要的相关审批手续,我执法部门要求其停止施工门斗。您表示不再设置门斗,经过几日走访现问题已经解决。
回访情况。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浑南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关注浑南区的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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