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民政事业过去五年工作及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1-07-09

一、过去五年工作

过去五年,浑南区民政局本着“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务实、廉洁”要求,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城乡社区自治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创新发展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构筑完善民政民生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为核心,临时救助为延伸,医疗、供暖等各项专项救助制度为补充的完整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投入社会救助资金1.2426亿元,启动扶贫脱贫三年行动计划,兜底保障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六十年代精减人员、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平均每年受益群众5272人,有力地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牢牢兜住民生底线,取得脱贫攻坚实效。  

(二)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

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8.6%。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面积分别平均达到685平方米和322平方米。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者“四社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全区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506人。

(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制定了《浑南区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指导各功能区(街道)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建、企事业单位赞助、开发单位提供等措施,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区城市社区公共用房平均面积685平方米,城市社区服务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平均面积322平方米,86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达到了省定标准,占农村社区总数的58.1%。2016-2019年新建改建城市社区服务站3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个。新建村部(卫生室)72个,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总额4800万元。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具备办理权限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为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志愿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活动场所和部署智慧社区信息平台等功能,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创新方式优化队伍。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者“四社联动”。指导各地通过换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事等措施,优化队伍结构,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区共有城市社区工作者705人,平均每个社区9人,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433人,平均每个社区5.5人。2016-2018年,连续三年提高社区工作者补贴待遇,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依法开展社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达到100%,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达到98.6%,全省最高。

(四)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构建公办托底供养、民办集聚发力、居家平台辐射的养老服务体系,现已建成养老机构21家、设置床位924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80张,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7个,不断提升了全区老年人的幸福感。

一是托底供养,公办敬老院示范效果突出。区中心敬老院占地3.5万平方米,现有养老床位200张,全院150多名养员中,智残、肢残人员占65%,是全省率先实现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的区级综合性养老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敬老院”“辽宁省五保供养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015年,中心敬老院董健院长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二是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集聚发力。新增民办养老机构10家,新增养老床位5188张。坚持保障经营用地、保证财政支持、打造医养结合。提前完成国家2020年“千名老人拥有40张养老床位”目标任务,有力缓解了全市养老难问题。 

三是平台辐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出台《浑南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强化资金扶持,投入补助资金489万元用于为老、助老服务设施建设。无偿提供1.65万平方米社区养老用房,建成25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老年群体3万余人。

   四是精准发放,高龄老年人幸福感显著提升。落实高龄补贴发放政策,为全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5741人次。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

至2019年我区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前,区民政局负责全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在此期间,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创新开展双拥共建、优待抚恤、士兵安置等工作,圆满完成历史使命。

一是双拥共建工作稳步推进。浑南区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驻区部队、救助困难现役军人家庭、开展双拥宣传、现役军人奖励和订阅双拥杂志等双拥工作。为随军未就业现役军人家属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30余万元。为6名下岗志愿兵解决工作岗位。2016年,浑南区在双拥模范区考评中,连续八轮被命名为双拥模范区。

二是优待抚恤工作扎实开展。坚持每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2016年-2018年,为全区应征入伍义务兵400多人发放优待金1600多万元。

三是退役士兵安置全面改革。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实行“阳光”安置,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安置过程透明公开。2016年以来,我区共安置了64名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报到率均达到100%。

四是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规范。2016年,浑南区完成了烈士陵园绿化改造工程和附属设施建设。每年9月30日,在浑南区烈士陵园组织机关干部、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

(六)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这段建议放在社会组织部分),新增社会组织300个,社区备案社会组织突破1100个。社会组织登记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继续提升。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得到全面落实,助推社会组织均衡快速发展。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平稳起步,获得等级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6家,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有序推进

坚持 “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宗旨,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区婚姻登记中心先后获得了辽宁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沈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完成两次区划调整报批工作,出台了《浑南区地名总体规划》,新命(更)名86条道路名称,更新设置新式地名标志牌850块,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共普查地名信息4000余条。全面提升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风整治、农村散埋乱葬、文明祭扫和生态安葬、行业监管及深化殡葬改革等各项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加大慈善宣传、交流,建立慈善事业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募捐救助的良性互动机制,惠及我区低保户、孤儿、困难党员、困难老兵等人群约1500人次。

二、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一)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纠错容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收入和物价上涨指数同步提高的联动机制,科学设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社会救助整体保障水平,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保准、特困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年均增长不低于7%,适时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

2.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2025年,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建立和完善区中心敬老院管理,为集中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无人照料困难群众和暂时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入院提供托养。充分利用护理补助,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护理照护标准;定期开展护理、心理、实际操作等培训,提高服务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3.全面开展急难救助工作。加大救助力度,全面高效落实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两节救助、采暖救助和春耕生产救助制度。明确救助对象范围,科学制定救助标准,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完善救助方式。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规定,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实施“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在区内探索实施紧急情况先行住院治疗,事后及时结算的急病、大病救助新途径。

4.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针对绝对贫困、相对贫困、突发急难等情形,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通过低保或者特困供养保障绝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低收入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相对贫困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或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救助。

5.加强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管理。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做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建立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紧急救助机制,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及时将因突发公共事件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等。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依托大数据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加强在保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做好新增和返贫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任务,做到精准兜底、应保尽保、应退必退。

6.提升慈善事业精准帮扶作用。重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落实慈善法,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建立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引导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完善慈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慈善效能,激发慈善活力,提升慈善组织在精准帮扶中的重要作用。

7.健全儿童福利和保护制度。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关爱服务,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对事实无人抚养和家庭监护不当的困境儿童,要健全及时发现机制和救助保护体系,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做好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为其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建立建立入户走访、监护检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落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孤儿社会救助、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使其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监护责任落实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8.依法做好收养工作。推动落实孤儿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各项保障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城乡低保标准增长幅度挂钩,按期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确保补助和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拓展“明天计划”工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率100%。依托《民法典》《收养法》,不断完善收养制度,建立收养后的跟踪监督机制,做好收养工作,推进孤儿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享受家庭温暖。

(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科受理,全市通办”,2022年城市社区平台搭建率达到100%。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将城乡社区政务网络统一接入电子政务网,构筑立体化社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拓展市民卡平台功能,搭建跨部门、多元协同的社区治理基础数据库,建立社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居民个人电子证照库,强化公共数据共享,实现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建立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规范社区运行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首问负责、末尾淘汰、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公开公示、AB岗等制度。完善服务模式,简化办理程序,拓展自助服务、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方便。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常态化。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宣传教育等为主要服务内容,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鼓励社区群众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互助活动。依托城乡社区功能站室为社会组织到社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便利,搭建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群众之间的桥梁。

3.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挂牌,制定社区挂牌目录,规范挂牌方式。精简社区报表和盖章证明,落实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职责,审批本地区社区准入工作事项,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随意增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义务和责任。由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各职能部门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

4.完善社区自治功能。按照实际居住户数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有序调整规模过大或过小的社区。完善城乡社区网格治理体系,推行精细化网格管理和服务,将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社区网格进行规范管理,倡导“一网多格,一格多能”。健全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的党建引领,建立户籍居民与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商议事机制,落实协商成果采纳、实施、反馈机制。扎实推进“院落楼栋自治”“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广泛应用运用手机 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工具,2025年实现80%以上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扩大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025年前打造10个村民公约典型示范社区(村)。

(三)壮大基层社会治理的人才队伍建设

1.拓宽城乡社区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利用2021年“两委”换届,依法依章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两委”班子成员,健全下设委员会,全面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鼓励高校毕业生、社会知名人士等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引导村(社区)“两委”成员、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同参与社区治理,打造专兼结合、质量并重的新型社区工作队伍。

2.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制度。修改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强做大社区工作者协会组织。做好城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在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和鼓励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关心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成长进步,培养发展优秀社区工作者加入党组织,定期交流到重要工作岗位;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晋升提拔渠道,落实职称补贴、岗位补贴、工龄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选派优秀社区工作者定期到先进地区,深入学习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工作人员的力度,让他们干事创业更有动力、更有激情、更有奔头。

(四)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

1.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抢抓未来城市发展机遇,积极与中电科等大数据企业对接,利用AI和大数据治理城市,推动社区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推进“互联网+社区”“网络+网格”和“智慧社区”建设,优化浑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数据化、在线化、智能化决策平台。加快“大数据+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立“人口数据库”“企业数据库”“商业数据库”,服务经济服务民生,实现“数据往上汇集、服务往下延伸”,及时反映所有社情民意,加大解决问题的调度力度,快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减少隐患、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地生根,将基层治理向数字化转型,真正做到群众诉求与营商环境匹配,实现“一网一门一次”,促进我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2.改造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新建、改扩建、划转、购置、置换、租用、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完善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专项社区服务设施)按照建筑面积每百户不少于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按5万人组团配置一个邻里中心的标准,2025年前新建“城市家园”项目5个,服务周边居民,弥补和辐射区域生活、医疗、康养等民生服务的配套短板,推进“15分钟服务圈”规划建设。

3.优化整合城乡社区功能。以共享的理念,使群众百姓充分享用到公共资源,群众需求与社区资源的共享、老旧小区与新建小区的资源共享、区域内部资源涌动共享,真正做到社区资源的有序循环利用。根据用房的整体区位特点、群众需求、房屋现状等情况,为群众身边的书房、家园、艺术馆做物理支撑,解决居民精神文明、生活服务、医养结合、综合服务等需求。社区功能室和配套服务设施设置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设置。社区公共空间规划遵循“小办公、大服务”原则,倡导“一室多用”,实现空间共享。吸纳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原则上不设社区书记办公室,不单设社区工作人员办公室,为民服务面积大于总面积的80%,办公面积小于总面积的20%。加强功能室运行维护,防止其损毁、流失或被挪做它用。探索建立社区服务设施社会化运作机制,逐步建立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轮值轮管制度,确保社区功能室开放时长。

4.促进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参与平台,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加强志愿者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试点,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长期稳定、服务规范的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

(五)创新服务机制和发展模式

1.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纳入购买对象,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开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局面。适时出台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区级层面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绩效评价等内容。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努力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治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工作跨越式发展。

2.探索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新模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25年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100%,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实现100%,确保社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快社会组织法治建设,推进去行政化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健全城乡“四社联动”机制,形成共建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持续深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精细网格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升级,将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社区网格规范管理。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广泛汇集社会资源,更好回应社区居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建立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第三方评估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积极推动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注重发挥志愿者力量,将志愿服务融入基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矛盾化解等事务。

(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活力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科技养老”的大健康养老体系,形成全方位、多保障、宽领域的养老产业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智慧为助力、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智慧养老、信息化养老模式,打造养老特色产业链,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打造5分钟嵌入式养老服务圈,实现养老服务功能全域覆盖。

2.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每百户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2025年前新建农村养老试点村10个。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养老机构设施升级改造,2022年实现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3.全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发展“养老+智慧+家政+产业”升级,依托泰康医养、合纵人寿等重点企业,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科技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采取机构培养、合作办学、家政助力等方式,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数量大、专业性强、多层次的养老护理员队伍。

4.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打通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壁垒,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形成更加鼓励创新、吸引投资的体制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积极性。支持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和运营,探索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衔接。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到“十四五”期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5%。

(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活力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科技养老”的大健康养老体系,形成全方位、多保障、宽领域的养老产业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智慧为助力、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智慧养老、信息化养老模式,打造养老特色产业链,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打造5分钟嵌入式养老服务圈,实现养老服务功能全域覆盖。

2.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每百户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2025年前新建农村养老试点村10个。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养老机构设施升级改造,2022年实现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3.全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发展“养老+智慧+家政+产业”升级,依托泰康医养、合纵人寿等重点企业,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科技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采取机构培养、合作办学、家政助力等方式,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数量大、专业性强、多层次的养老护理员队伍。

4.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打通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壁垒,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形成更加鼓励创新、吸引投资的体制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积极性。支持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和运营,探索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衔接。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到“十四五”期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5%。

3.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推行绿色生态殡葬。全面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经营性公墓全部配建树葬、草坪葬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宣传推广力度,适度提高奖补标准。到2023年,区殡仪馆关闭“烧纸”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焚烧场所,全面实行禁烧。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二是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到2025年,实现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卫生棺、骨灰盒等6项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政策从低保人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等7类人员逐步扩展普惠范围,适度提高减免标准,有效降低群众丧葬费用,实现殡葬服务普惠化。三是完成殡葬体制改革。全面实现殡葬行政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分开、监管执法与经营举办分离。通过殡葬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激发殡葬市场潜力,有效提升殡仪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四是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区殡仪馆新建传染病遗体火化专用设施;根据农村群众需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持续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协调国土规划部门将公墓建设用地列入乡村规划,力争到2025年新建3处以上村级公益行公墓,满足农村居民安葬需求,基本解决散埋乱葬问题。

4.规范社会组织促进良性发展。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并签订社会组织党建承诺书。广泛宣传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推行诚信承诺。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2025年实现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10个,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率85%。继续推进社会组织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2025年实现网上登记、办理率100%。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公益服务和社会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投身公益事业的热情。

5.提升区划地名公共服务管理。2021年搭建完成地名信息库平台,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区划地名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创新应用形式,扩大应用领域,提高应用价值,丰富应用成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优秀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弘扬,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便捷的地名信息服务。加强行政区划依法依规管理,不断优化行政区划结构,实现行政区划建制与管理的统一。建立和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界线管理纠纷应急处理制度、界线联检、界线界桩管理制度,2023年前完成辖区内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勘定工作,2025年前完成全区在册街路地名标志的设立工作。

6.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核对信息平台,横向与涉及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信息的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纵向与各级核对机构形成业务联动,实现动态、实时核查。实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信息化,规范化、扩大化、系统化的创新机制。

(八)深化“两个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以提升民政信息化应用水平为目标,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和高效化。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民政服务一体化平台,并进一步对接、细化、完善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的区级子平台,充分运用“全市通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养老事业、殡葬事业、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基层治理和资金项目监督服务管理10个子平台,实现民政领域监督和治理方式方法上的信息化改进、制度机制上的科学化完善、格局体系上的规范化重塑,推动民政系统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浑南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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