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驻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据辽宁省、沈阳市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沈委发〔2017〕29号等文件的通知》(沈委办发〔2021〕5号),我们调整编制了《2021年浑南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1年浑南区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向企业征收。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我们也将依据国家、省、市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清单。
附件:1.2021年浑南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x
浑南区财政局 浑南区发改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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