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并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为深化浑南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浑南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浑南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沈浑南政办发〔2021〕21号,以下简称《浑南区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浑南区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改革目标、改革任务、配套工作、保障措施、工作要求6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浑南区“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第二部分为改革目标。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浑南区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第三部分为改革任务。提出按照3个方面落实浑南区“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确保改革、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全面突破创新。
一是完善涉企经营许可清单,并实行分类改革。严格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共523项,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共67项,2021年地方版共5项),梳理出审批层级在浑南区的许可事项(含自贸区,下同),形成《浑南区“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共137项,清单动态更新、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按照4种改革方式分类进行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6项、审批改为备案13项、实行告知承诺41项、优化审批服务57项。
二是完善涉企经营许可监管清单,并实行分类监管。严格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共523项,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共67项,2021年地方版共5项),梳理出审批层级在浑南区的许可监管事项,形成《浑南区“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监管清单》共168项,清单动态更新、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监管部门按照《辽宁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发〔2021〕17号)和省、市主管部门条线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改革全面突破创新。对照《沈阳市“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指导索引》中的五方面47条,制定出有浑南区特色的创新举措。
第四部分为配套工作。提出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强调规范涉企信息归集、做好经验总结等工作。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建立领导工作体系,成立浑南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出从强化考核督察、做好改革协调配套工作、做好培训宣传工作等3个方面,对浑南区涉及此项工作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浑南区实施方案》实施纳入全区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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