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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12-04

    一、编制背景

  美丽乡村是小康社会在农村的凝练概括和形象表达。建设美丽乡村,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总要求,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因此,建设美丽乡村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

  二、起草过程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建设好“美丽乡村”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情况行动方案》(农社法[2018]1号);《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辽委办发[2019]16号);《沈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工作,起草了《浑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三、主要内容

  《浑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全篇共包括六部分:

  1.第一部分为:重要意义。

  2.第二部分为:行动目标。

  3.第三部分为:行动原则。

  4.第四部分为:具体任务。主要包括(1)清理生活垃圾(2)清理村内塘沟(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5.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主要包括(1)动员部署(2)集中整治(3)持续推进。

  6.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包括(1)提高思想认识(2)压实地方责任(3)落实部门责任(4)强化监督考核(5)构建长效机制(6)营造良好氛围。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浑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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