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随着近年来浑南区国资国企的改革及发展,区属国有企业的数量、涉及行业、分类均有明显增加。为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我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对2011年制定的《东陵区(浑南新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本收益行为,确保国资收益应缴尽缴。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沈阳市财政局印发<沈阳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确定国资收益上缴的范围;
2.明确国资收益上缴流程及上缴比例;
2.明确国资收益上缴适用的企业范围。
四、主要特点及意义
与2011年制定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相比,进一步明确了国资收益上缴比例,明确了企业国资收益流程和适用范围,确保国资收益应缴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