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深入贯彻落实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推动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增加市场主体数量,提升运行质量,扩大经营规模”,全力帮扶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运行,以保促稳;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实现稳中求进。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体现了一个政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低。市场主体是经济运行的基本单位,保市场主体是压舱石,保住了市场主体,就业就有支撑,民生就有保障,产业链就能运转,经济稳步复苏就有持续动能。
《方案》的主要依据和框架
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明电[2020]1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方案》的主要特点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国家、省、市出台的 “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科学研判和评估前期政策措施执行的效果及作用,了解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相关政策措施的动态调整机制,宣传贯彻扶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
排忧解难、激发活力。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自身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扶持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特点突出、兼顾全面。提出帮扶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把排查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分类细化、弄清需求。将市场主体作为扶持需求侧,对不同行业和类型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分开调研,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全面了解其生存发展和运行状况,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和迫切需求,避免大而化之、笼而统之。
问题导向、强化供给。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和“保市场主体”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从政策落得实不实、贴近企业紧不紧、政策效果强不强、工作成果有没有等方面进行认真评估,总结找准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主要因素和问题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