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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05-15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3号要求,起草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2020年4月22日收到《沈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区营商局认真对标沈阳市2020年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内容,在巩固2019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

在巩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聚焦市场主体最困扰、群众最反感、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推动浑南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整治内容。

2020年,按照市政府确定8项专项整治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如下行动,即:深入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招投标不透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企业生产要素保障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公平监管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政策落实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专项整治。

第三部分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营商局,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对接。办公室主任由区营商局主要领导兼任。

1.政府失信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浑南分局、自然资源沈抚分局、高新区经发办、城市建设局;

2.办事难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营商局;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局、司法局、自然资源浑南分局、自然资源沈抚分局、浑南交警大队、社会保险事业服务浑南分中心、医疗保障事务服务浑南分中心、各审批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招投标不透明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建设单位;

4.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司法局、市场局;

5.企业生产要素保障难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局、人社局、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浑南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自贸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房产局、市场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燃气集团、热力公司等相关部门;

6.公平监管难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市场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房产局、城市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7.政策落实难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高新区经发办、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发改局、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局、科协、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高新区火炬办、高新区双创办、高新区招商局、高新区各产业促进办;

8.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营商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第四部分工作步骤。

一是部署阶段(2020年5月12日前)。区里制定总方案,各专项行动组牵头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子方案,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送区政府履行发文程序。

二是整治阶段(2020年5月13日-12月10日)。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交办处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切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要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1日-31日)。此项工作已被纳入市、区绩效考核中,各牵头单位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以备迎接市、区专项整治考核工作。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动态调整内容。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制度,严肃考核问责。

四、主要特点

《方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抓实点和落脚点。在做好常态化工作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的真正解决,形成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解决一点、带动一线、影响一面,切实达到整治效果。

五、重要意义

《方案》聚焦市场主体最困扰、群众最反感、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着力在政府失信、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招投标不透明、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企业生产要素保障难、公平监管难、政策落实难、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等八个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推动浑南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文件链接: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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