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确实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沈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浑南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 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仅限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高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科学评估,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四、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中高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中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
组 长:陈勇局长
副组长:张鹏、姜浩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科,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食堂监管执法一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三市场监管二所、站东市场监管所、白塔市场监管一所、白塔市场监管二所、东湖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负责人。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 部署;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 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及时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情况;为新闻媒体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 其他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姜浩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现场处置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五、 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由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科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现场处置组:由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食堂监管执法一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三市场监管二所、站东市场监管所、白塔市场监管一所、白塔市场监管二所、东湖市场监管所等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态势,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并对考点学校及周边宾馆、饭店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严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三)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经费保障、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六、 食品安全事件报告
(一)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来源和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学校食堂、考生接待宾馆酒店、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知食物中毒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
(1)参加考试的学生、老师,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食堂、接待宾馆酒店和快餐供应商报告;
(2)接诊和诊断的驻考点医疗保障组、医疗机构报告;
(3)媒体披露与报道;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报告和通报。
2.责任报告人
(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学校食堂、餐饮企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二)报告范围
一般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
(三)报告内容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 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内容,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时限和形式
凡学校食堂、接待宾馆酒店和快餐供应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场的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应以最快捷的通信方式报告,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先使用最快捷的通信方式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迟不超过事件发生后2小时,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对复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边报告、边调查、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后果。
七、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1)中高考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物中毒,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实行属地报告处置。
(2)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指令,分级进行响应,现场处置组尽快赶赴现场,同时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报告区人民政府、区中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综合组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响应,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依法、科学、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稳定人心;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
(4)现场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伤病员救治工作和中毒原因调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采集样品,开展检验,查找中毒原因;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5)监管部门实行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有关人员都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调度。
(6)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24821118。
(7)后勤保障组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有必要的现场处置经费保障,保障及时的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提供。
(二)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听取办公室的情况汇报;办公室建立与政府的指挥机构等的应急通信联系;向可能涉及的相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组织对事件进行评估;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有关部门作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启动相应处置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理、案件查办、检测与评估、组织信息等工作。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应急处置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现场检测评价等,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结,撰写书面总结。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