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辖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经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请示浑南区人民政府同意,浑南区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在每个街道增设1至2名四级网格环保人员,将环境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社区(村)级。
环保网格员主要负责指导本街道各社区(村)内秸秆焚烧,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发现新的污染源、发生污染及时上报,向居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协助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
通过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上下联动参与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做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有效精准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确保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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